進出口企業無需再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TESTCOO/2023-08-02
修改內容:刪除了第九條
“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備案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驗放手續。”
自此,全國所有企業無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自動獲取進出口權 (仍需辦理海關登記獲取報關權限)。
根據決定,自2022年12月30日起,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停止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對于申請進出口環節許可證、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書、配額、國營貿易資格等相關證件和資格的市場主體,有關部門不再要求其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材料。
這意味著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貿易公司),無需再前往商務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企業可自動獲取進出口權。(注:以自己抬頭發貨或自主報關的仍需辦理海關收發貨人備案,出口企業如需退稅,仍需辦理退稅資格備案。)
商務部表示,這是外貿經營管理領域重大改革舉措,是中國政府堅定推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制度創新,將有利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釋放外貿增長潛力,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