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驗貨標準(一)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驗貨需按照相關標準要求進行。測庫是國內專業的第三方驗貨公司,提供電動三輪車驗貨,電動摩托車出口驗貨服務。
近日國產電動車在國外收到關注,使得國外各電商平臺下單的電動三輪車數量持續猛增。各國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市場安全標準不一樣,供應商和生產商需了解目標市場標準規定,讓電動三輪車符合當地市場要求。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驗貨技術要求
1.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驗貨外觀要求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外觀應整潔,各零部件完好無缺損,連接件連接應牢固。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覆蓋件應平整合縫、問隙均勻,無明顯錯位。涂層表面光滑、平整、色澤均勻、結合牢固,外露表面不應有明顯的麻坑、斑點、雜色、裂痕、氣泡、劃傷、流痕現象。非外露表面不應有露底或明顯的流痕、裂痕現象。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鍍層表面色澤均勻,不應有燒黑、鼓泡、剝落、銹蝕、露底、毛刺或劃傷現象。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塑料件表面色澤均勻,無明顯劃傷、凹凸不平。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金屬結構件焊縫應平整、均勻,表面不應有焊、虛焊、夾渣、裂紋、氣孔及飛濺物等缺陷,如有高出工作表面的焊瘤、焊渣須修磨平整。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座墊應無凹陷現象,表面光滑,無皺折、破損。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貼花應平整、光滑,無氣泡、翹邊或明顯的錯位。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車廂外覆蓋件應平整,過渡圓滑,無明顯磕碰、擦劃傷痕現象。
2.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驗貨基本要求
-車輛標志和標牌
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與車輛品牌相適應的商標或廠標。
-主要尺寸及質量參數
a) 主要尺寸及質量參數應符合圖樣、設計文件的規定。
摩托車、拖拉機運輸機組的外廓尺寸限值見下表:
b) 軸荷和質量參數:邊三輪摩托車處于空載及滿載狀態時,邊車車輪輪荷應分別為整備質量及總質量的35%以下。
c) 核載:機動車最大允許總質量依據發動機功率,最大設計軸荷,輪胎的承載能力及正式批準的技術文件進行核算后,從中取最小值核定。三輪車和摩托車在空載和滿載狀態下,轉向軸軸荷(或轉向輪輪荷)分別與該車整備質量和總質量的比值應大于或等于18%;
-轉向裝置
三輪車和摩托車的方向盤(或方向把)應轉動靈活,無卡滯現象。機動車應設置轉向限位裝置。轉向系統在任何操作位置上,不應與其他部件有干涉現象。
三輪車和摩托車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應小于或等于35°。
三輪車、摩托車的轉向輪向左或向右轉角應,小于或等于45°;
三輪車和摩托車在平坦、硬實、干燥和清潔的道路上行駛不應跑偏,其方向盤(或方向把)不應有擺振等異常現象。
三輪車和摩托車在平坦、硬實、干燥和清潔的水泥或瀝青道路上行駛,以10km/h的速度在5s之內沿螺旋線從直線行駛過渡到外圓直徑為 25m的車輛通道圓行駛,施加于方向盤外緣的最大切向力應小于或等干245 N。
轉向節及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應連接可靠,且不應有裂紋和損傷,并且轉向球銷不應松曠對機動車進行改裝或修理時橫、直拉桿不應拼焊。
三輪汽車、摩托車的前減振器、上下聯板和方向把不應有變形和裂損。
-車速表
電動摩托車應安裝車速表,車速表指示值誤差應符合規定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圖形符號。
-喇叭
喇叭應具有連續發聲功能,喇叭性能及其安裝應符合規定的間接視野裝置。
-側傾穩定性和駐車穩定角
三輪汽車和三輪摩托車在空載、靜態狀態下,向左側和右側傾斜的側傾穩定角應大于或等于25°。
-防盜裝置
防盜裝置應符合以下設計要求:
a) 防盜裝置起作用時,應確保車輛不能轉向且不能沿一直線向前移動。b) 采用4類的防盜裝置,當防盜裝置解除對變速機構的鎖止,該裝置應該失去鎖止作用。如果該裝置是通過控制駐車裝置起作用的,它起作用的同時車輛發動機應停止運轉。c) 只有當鎖舌完全開啟或關閉時,才能將鑰匙拔出。即使插入鑰匙,也不應使其處于任何影響鎖舌接合的中間位置。
-外部凸出物
摩托車外部不得有任何朝向外側的尖銳部件。由于這些部件的形狀、尺寸、方位角及其硬度等原因,在摩托車與行人發生碰撞或刮蹭等交通事故時,可能會造成對行人或駕駛員的身體損傷。對于載貨用正三輪摩托車,位于后圍板后方,或無后圍板時位于通過距離最后面座位R點500mm點的橫向垂直面后部的所有能夠接觸到的邊緣,如果凸出高度不小于1.5mm,則應進行倒鈍處理。
-制動性能
應保證駕駛員在正常駕駛位置上,雙手無須離開方向把(或方向盤)就能操縱行車制動系統的控制器。正三輪摩托車(1,類)應裝有一套駐車制動系統和一套控制全部車輪上制動器的腳控行車制動系統,該腳控行車制動系統為:一套多回路行車制動系統,或一套聯動制動系統和一套應急制動系統,該應急制動系統可以是駐車制動系統。
-照明和信號裝置
照明和信號裝置的安裝應符合規定,燈具安裝應牢靠并完好有效,不得因車輛振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應由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啟或關閉。開關的位置應便于操作。電動摩托車后回復反射器還應能保證夜間在回復反射器正前方150m處用汽車前照燈照射,在照射位置能確認反射器的反射光。
-主要性能要求
10 min 最高車速(V.)、最高車速(V.)、加速性能、爬坡能力、能量消耗率、續駛里程、電動機額定輸出功率應符合GB7258及制造商提供的產品技術文件的相關規定
-可靠性要求
可靠性要求應符合制造商提供的產品技術文件的要求。如無相關要求可按下述要求,可靠性行駛里程按規定,可靠性試驗結束后,試驗車輛的車架等結構件不得存在變形、開裂等損壞情況主要性能技術指標下降不應超過技術條件所規定的5%,動力蓄電池除外。
-裝配質量要求
裝配應符合產品圖樣及技術文件的要求,不得錯裝、漏裝;配套電動機的制造商、型號規格、功率等應與該車型技術文件(如產品標準、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的要求相符;潤滑部位應按產品圖樣或技術文件的規定加注潤滑劑;
緊固件裝配應牢固可靠。重要螺栓連接的預緊力矩應符合產品圖樣及技術文件的規定操縱機構的運動零部件應靈活可靠,正常復位并不得受干涉。覆蓋件裝配應固定牢靠,不得因車輛震動而脫落;
邊斗、廂體、駕駛室在車架上安裝應牢固,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動;
封閉式廂體門窗應良好密封,車門和車窗開閉應能輕便自如,門鎖應牢固可靠,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啟;
敞開式廂體的擋板和地板應平整,座椅、座墊和扶手安裝應牢固可靠,無松脫;
對稱性和外廓尺寸要求方向把和導流板等左右對稱零部件兩側距離地面高度差不應大于10mm;
電動正三輪摩托車的駕駛室和車廂等左右對稱零部件兩側距離地面高度差不應大于20mm;
電動正三輪摩托車前輪中心平面與兩后輪對稱中心平面的偏差應不大于20mm;
整車外廓尺寸公差不應大于名義尺寸的士3%或士50mm;
轉向機構裝配要求;
車輛應設置轉向限位裝置。方向把轉動應靈活,無阻滯現象,轉動至極限位置時,不得與其他部件發生干涉,方向柱應無軸向竄動現象;
操縱拉索、儀表軟軸、電纜、制動軟管等長度應有適當裕度,不得在方向把轉動時被夾持,不應影響相關零件的正常工作;
在平坦、硬實、干燥和清潔路面上應能保持直線行駛,無跑偏現象,騎行時方向把不應有振擺或其他異常現象。
-制動機構裝配要求
制動器、操縱機構應能調節,調節余量應不小于調節量的三分之一。制動手柄、制動踏板的空行程應符合產品圖樣及技術文件要求;制動手柄或制動踏板應在全行程的四分之三以內達到最大制動效能,當停止施加作用力時,制動力應能隨之消失。行駛過程中不得有自行制動現象,但因車輛能量回饋所產生的電磁制動除外。
-傳動機構裝配要求
電動機安裝應牢固可靠,正常工作,運行時不應有異響、抖動現象。傳動鏈條應運轉靈活,松緊適宜,無異常聲響。其下垂度應符合產品圖樣或技術文件的規定帶傳動機構的傳動帶應運轉靈活,無卡滯和打滑松脫現象。軸傳動機構的傳動軸應運轉靈活,無異常聲響。
-行駛機構裝配要求
車輪總成中輪輞的端面圓向跳動和徑向跳動均不應大于3mm。輪胎型號標記應符合GB518的規定,輪胎胎冠上花紋的深度應大于或等于0.8mm。輻板式和輻條式車輪緊固件完整齊全,應按技術文件規定的預緊力矩緊固。行駛中減震器不得卡滯或有異常聲響,左右減震器彈簧的剛度應保持基本一致。
-儀表和電氣設備裝配要求
信號、儀表和其他電氣設備裝置及其開關安裝應牢靠,完好有效,行駛中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或失效。開關不得因車輛震動而自行開啟和關閉。所有電氣導線應捆扎成束、布置整齊、固定卡緊,插接件應連接可靠,無松脫電氣儀表應工作正常,絕緣可靠,無短路,蓄電池無泄漏及腐蝕現象。車速里程表應能正常工作。
-安全防護裝置裝配要求
防盜裝置安裝應牢固可靠,并能有效鎖止。間接視野裝置安裝應牢固可靠,并能有效保持其位置。當行人等意外接觸間接視野裝置時,應具有能緩和沖擊的作用。
以上是電動三輪車出口驗貨技術要求標準,包括電動三輪車驗貨外觀要求以及電動三輪車驗貨基本要求,關于出口不同國家認證要求點擊查看:電動三輪車,電動摩托車出口不同國家認證要求。更多電動三輪車驗貨聯系測庫驗貨公司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