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貨員百科| 玻璃家具驗貨標準和方法
TESTCOO/2024-07-29
玻璃家具是指以玻璃部件、構件為主或全部由玻璃部件、構件組成的家具,如玻璃移門、玻璃茶幾、玻璃餐桌、玻璃展示柜、玻璃裝飾柜。玻璃家具是怎么驗貨的呢?玻璃家具驗貨有哪些要求呢?
玻璃家具驗貨-尺寸要求
玻璃家具產品外形寬、深、高尺寸的極限偏差應為±5mm, 配套或組合產品的極限偏差應同取正值或負值。
玻璃家具驗貨外觀要求
1. 玻璃件驗貨要求
- -玻璃表面鍍層:無 透光、黃斑、黑點、脫鍍、生銹、雜質等;
- -玻璃表面印刷、圖案:色澤均勻、表面干凈、無水紋、無油跡、無氣孔、無明顯色差;
- -玻璃膠合處:應牢固無松動,接縫嚴密;
- -玻璃嵌槽及邊緣:邊緣應光滑無刃口,鑲嵌合理牢固且無松脫現象;
- -活動零部件:連接固定部位應安裝穩固;活動部位應使用自如;有鎖定裝置的應鎖定牢靠;對易造成夾傷等危險部位應具有保護或緩沖裝置;對容易造成誤操作的部位應有警示標識;
- -玻璃配件表面雕刻等:凹凸紋路線條應清晰明了、均勻,不應出現刃口、毛刺等現象;
- -承載類玻璃轉盤:應用鋼化玻璃制作;
- -鋼化玻璃部件與半鋼化玻璃部件及其夾層玻璃部件的劃傷:每平方米面積內允許存在4條寬度在0.1mm以下且長度小于或等于100mm的輕微劃傷;每平方米面積內允許存在4條寬度0.1mm~1mm且長度小于或等于100mm的劃傷;
- -鋼化玻璃部件與半鋼化玻璃部件及其夾層玻璃部件的夾鉗印:夾鉗印與玻璃邊緣的距離(見附錄A)應小于或等于20mm,邊部變形量應小于或等于2mm。
2. 木制件驗貨要求
- -貫通裂縫:應無貫通裂縫;
- -腐朽材:外表應無腐朽材,內表輕微腐朽面積應不超過零件面積的 20%;
- -樹脂囊:外表和存放物品部位用材應無樹脂囊;
- -節子:外表節子寬度不應超過材寬的1/3,直徑應小于或等于12mm(特殊設計要求除外);
- -死節、孔洞、夾皮:應進行修補,修補后缺陷數外表應不超過4個,內表應不超過6個(設計要求除外,且最大單個長度或直徑小于5 mm 的缺陷不計);
- -其他輕微材質缺陷:如裂縫(貫通裂縫除外)鈍棱等,應進行修補加工。
3. 人造板件驗貨要求
- -干花、濕花:外表應無干花、濕花;內表干花、濕花面積應不超過板面的5%;
- -污斑:同一板面外表,允許1處,面積應小于或等于30mm2;
- -表面劃痕:外表應無明顯劃痕;
- -表面壓痕:外表應無明顯壓痕;
- -色差:外表應無明顯色;
- -鼓泡、龜裂、分層:外表應無鼓泡、龜裂、分層。
4. 木制件表面漆膜驗貨要求
- -同色部件的色澤應相似
- -應無褪色、掉色現象
- -涂層不應有皺皮、發黏或漏漆現象
- -涂層應平整、光滑、清晰,無明顯粒子、漲邊現象;應無明顯加工痕跡、劃痕、霧光、白棱、白點、鼓泡、油白、流掛縮孔、刷毛、積粉和雜渣。缺陷數不超過4處
5. 金屬件驗貨要求
- -管材:管材應無裂縫、疊縫;外露管口端面應封閉
- -起支撐作用的金屬件:壁厚應大于或等于1.2mm
- -焊接件:焊接處應無脫焊、虛焊、焊穿、錯位;焊接處應無夾渣、氣孔、焊瘤、焊絲頭、咬邊、飛濺;焊疤表面波紋應均勻、高低之差應小于或等于1mm
- -沖壓件:沖壓件應無脫層、裂縫
- -鉚接件:鉚接處應鉚接牢問,無露鉚、脫鉚;鉚釘應端正圓滑,無明顯錘印
- -皺紋或波紋:圓管和扁線管彎曲處的皺紋高低之差應小于或等于0.4mm,彎曲處弧形應圓滑一致
- -噴涂層:涂層應無漏噴、銹蝕;涂層應光滑均勻,色澤一致,應無流掛、疙瘩、皺皮、飛漆等缺陷;電鍍層表面應無剝落、返銹、毛刺
- -電鍍層:電鍍層表面應無燒焦、氣泡、針孔、裂紋、花斑(不包括鍍彩鋅)和劃痕
6. 塑料件驗貨要求
應無裂紋,無明顯變形;應無明顯縮孔、氣泡、雜質、傷痕外表用塑料件表面應光潔,無劃痕、無污漬、無明顯色差;
7. 軟、硬包件驗貨要求
- -包覆的面料拼接對稱圖案應完整;同一部位絨面料的絨毛方向應一致;不應有明顯色差;
- -包覆的面料應無破損、劃痕、色污、油污;
- -軟面包覆表面:1)平服飽滿、松緊均勻,不應有明顯皺折;2)有對稱工藝性皺折應均勻、層次分明;
- -外露泡釘:1)排列應整齊,間距基本相等;2)不應有泡釘明顯敲扁或脫漆;
- -縫紉線跡間距應均勻,無明顯浮線、跳針或外露線頭、脫線、開縫、脫膠;
- -硬包件外形應平滑,無皺折;
- -一體發泡成型部件應結合牢固、平服,不得有脫落、起皺、松弛等缺陷;
- -自結皮部件外觀應平整,光滑無凹坑,厚度均勻,質感致密,分模縫隙不影響外觀。
8. 其他
- -在人體或手能接觸到的部位應無毛刺、刃口、銳棱和銳角;
- -固定部位的結合應牢固無松動、無少件、釘、透釘(預留孔、選擇孔除外);
- -產品的所有涂飾表面不應有脫色、掉色現象;
9. 木工驗貨要求
- -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應進行封邊或涂飾處理;
- -板件或部件在接觸人體或貯物部位不應有毛刺、刃口或棱角;
- -板件或部件的外表應光滑,倒棱、圓角、圓線應均勻一致;
- -貼面、封邊、包邊不應出現脫膠、鼓泡或開裂現象;
- -貼面應嚴密、平整,不應有明顯透膠;
- -榫、塞角、零部件等結合處不應斷裂;
- -零部件的結合應嚴密、牢固;
- -各種配件、連接件安裝不應有少件、釘、透釘(預留孔、選擇孔除外);
- -各種配件安裝應嚴密、平整、端正、牢固,結合處應無開裂或松動;
- -啟閉部件安裝后應使用靈活;
- -雕刻的圖案應均勻、清晰、層次分明,對稱部位應對稱,凹凸和大挖、過橋、棱角、圓弧處應無缺角,鏟底應平整,各部位不應有錘印或毛刺。每項缺陷數不應超過4處;
- 車木的線型應一致,凹凸臺級應勻稱,對稱部位應對稱,車削線條應清晰,加工表面不應有崩茬、刀痕、砂痕。缺陷處不應超過4處;
- -家具鎖鎖定到位、開啟應靈活;
- -腳輪旋轉或滑動應靈活;
玻璃家具驗貨理化性能及安全要求
1. 玻璃鍍層耐中性鹽霧
按照要求,連續噴霧24小時,不應有鼓泡、脫落現象。直徑超過1.0mm的腐蝕點應小于或等于3個/100cm,不允許出現單個直徑大于或等于5.0mm的銹點。距離邊緣棱角2mm以內的不計。
2. 玻璃噴墨、印刷裝飾面硬度
按照要求試驗后表面應無破損。
3. 耐熱沖擊性能要求
- 鋼化玻璃及其夾層玻璃部件耐熱沖擊性能要求:在戶外頻繁使用的有耐高溫要求的玻璃家具中的鋼化玻璃及其夾層玻璃部件應滿足以下要求:鋼化玻璃及其夾層玻璃應耐200℃溫差不破壞。;
- 半鋼化玻璃及其夾層玻璃部件耐熱沖擊性能要求:在戶外頻繁使用的有耐高溫要求的玻璃家具中的半鋼化玻璃及其夾層玻璃部件應滿足以下要求:半鋼化玻璃及其夾層玻璃部件應耐100℃溫差不破壞;
- 玻璃部件表面耐干熱性能要求:用于擺放餐飲器具等或有受高溫的玻璃部件應滿足以下要求:玻璃部件表面經150℃的干熱測試后,應無裂紋、無變色。
4. 性能尺寸安全
- 非落地式門類,如使用平板玻璃材料,平板玻璃下邊緣距地面高度應大于或等于1.3m,面積應符合表B.1規定,不應使用無框和半框平板玻璃門;
- 主材為玻璃材料的落地式門類,應使用鋼化玻璃及其夾層玻璃;
5. 玻璃家具驗貨玻璃部件裝配安全
- 玻璃外露部件不應有裂紋或缺角;
- 玻璃部件的外露邊應進行邊部處理(不應有對人體劃傷的缺陷),其中鋼化玻璃與半鋼化玻璃及其夾層玻璃外露部件爆邊應滿足以下要求:每片玻璃部件每米邊長上允許有長度不超過10mm、從玻璃部件邊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過2mm、從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過厚度三分之一的爆邊個數,不超過1個;
- 玻璃部件四周與其他部件之間預留的熱脹變形空間為1mm~2 mm;
- 當玻璃家具產品的結構件或擱板上配有燈具,該部位不應使用貼膜玻璃和夾層玻璃,應避免開燈時部件變熱;
- 玻璃部件圓孔邊緣應無毛刺等易傷害人體的缺陷,手指能伸進的裝飾性工藝孔的孔徑D應大于20mm。鋼化玻璃與半鋼化玻璃部件孔徑應同時符合附錄C的規定。
玻璃家具驗貨-力學性能要求
- 桌類穩定性:應無傾翻現象;
- 桌類強度和耐久性;
-零部件應無斷裂或豁裂;
-無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磨損或變形;
-用手撤壓某些應為牢固的部件,應無永久性松動:
-連接部位應無松動;
-活動部件(門、抽屜等)開關應靈活:
-家具五金件應無明顯變形、損壞
- 柜類穩定性:應無傾翻現象
- 柜類強度和耐久性
-零部件應無斷裂或豁裂;
-無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磨損或變形;
-用手撤壓某些應為牢固的部件,應無永久性松動:
-連接部位應無松動;
-活動部件(門、抽屜等)開關應靈活:
-家具五金件應無明顯變形、損壞
- 承載類玻璃轉盤
- -轉盤力矩:在轉盤上均布載荷后,啟東扭矩≤7.0N·m
- -轉盤單邊靜載荷:轉盤單邊靜載荷試驗后,轉盤與框架、桌面、轉臺等連接部位無接觸,且試驗后無損壞,活動自如;
- -轉盤垂直沖擊 強度:沖擊試驗后,轉盤應無損壞,轉動靈活。
以上是玻璃家具驗貨要求和質量控制包括其尺寸要求、外觀要求、物理性能、安全要求、力學性能要求等。更多玻璃家具驗貨問題,咨詢測庫驗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