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包驗貨| 兒童箱包驗貨標準及方法
兒童箱包是專門為兒童設計的背包、書包或拉桿行李箱,一般指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箱包類產品。兒童箱包驗貨標準及方法是什么?兒童箱包技術規范規定了兒童箱包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等。
兒童箱包驗貨需按照國家強制標準《兒童箱包通用技術規范》規定的驗貨標準執行。按使用對象的年齡分為以下三類:
-Ⅰ類:36個月以下嬰幼兒使用的箱包;
-Ⅱ類:36個月(含)以上至6歲以下兒童使用的包;
-Ⅲ類:6歲(含)以上至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箱包。
以下是兒童箱包驗貨標準及方法:
兒童箱包驗貨-外觀質量檢驗
兒童箱包驗貨外觀質量檢驗要求驗貨員在在自然光線下,用目測、感官并結合量尺檢驗,量尺的分度值為1mm。
1. 整體外觀:包體飽滿,弧線自然,粘貼平服,角對稱,基本端正、整潔干凈;箱體端正,牙子平直;直立平穩、無高低不平、歪斜現象。
2面層材料
-織物:主要部位無斷經、斷緯、跳絲、跳線、明顯印道、污點、點等缺陷,次要部位可有輕微缺陷2處;
-人造革、合成革:無明顯的凹凸、疙瘩、印道:
-皮革、再生革:無明顯傷殘,無裂面、漿、脫色等現象。主要部位無傷殘,次要部位可有不明顯印道、折痕2處;
-毛皮:毛被基本平順、靈活松散、潔凈,無鉤針、明顯掉毛、油毛、結毛;染色牢固,無浮色、明顯色花、色差(特殊效應除外)等缺陷;
-其他材料:無裂紋、變形、燙傷、劃傷影響使用的缺陷。
3. 里料:平服周正、整潔干凈,無裂面、經、緯、跳紗、紕裂、散邊等缺陷。
4. 箱口:配合緊密,對口箱底、蓋口縫隙不大于2mm,掩口合縫間隙不大于3mm,箱口與箱幫裝配緊密、周正。箱鋁口不應有砸傷、劃痕、毛刺,金屬表面保護處理層色澤一致。
5. 線跡:主要部位無空針、漏針、跳針、斷線;次要部位可有2處,每處不應超過2針。
6. 配件:金屬鍍件鍍層均勻,無漏鍍、銹蝕、起泡、起皮、劃痕。塑件經噴涂處理后,表面涂層色澤均勻,無漏噴、掛滴、起皺、起皮。
7. 標樣:若產品附帶標樣,應與箱包主體材質完全一致。
兒童箱包驗貨-化學性能檢驗要求
1. 皮革、毛皮、再生革類材料應符合GB20400的規定:類箱包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Ⅱ類和Ⅲ類箱包產品應符合B類要求。
2. 聚氯乙烯人造革材料應符合GB21550的規定。
3. I類箱包產品紡織材料中甲醛、偶氮染料和重金屬含量應符合GB31701中A類要求,Ⅱ類和Ⅲ類箱包產品紡織材料中甲醛和偶氨染料含量應符合CB18401中B類要求。
4. 箱包中短鏈氯化石蠟(C10~C13,CAS號85535-84-8)的含量應小于 0.15%。
5. 箱包中鄰苯二甲酸酯的含量應滿足:
-I類箱包:DEHP+DBP+BBP+DIBP<0.1%、DINP+DIDP+DNOP<0.1%;--
-Ⅱ類和Ⅲ類箱包:DEHPDBP+BBP+DIBP<0.1%。
兒童箱包驗貨-物理機械性能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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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色牢度檢驗
-附唾液色牢度“(變色、沾色):I類兒童箱包:紡織品: ≥4
-耐堿性汗漬色牢度毛皮沾色其他類別變色、沾色):Ⅱ類和Ⅲ類兒童箱包:紡織品: ≥3
-摩擦色牢度(沾色):皮革、再生革、人造革/合成革類材料按GB/T40920進行檢驗,干擦50次,濕擦10次;要求濕擦:≥2/3
2. 小部件檢驗
-可拆卸部件:I類兒童箱包:不應完全容人小零件試驗器
-其他小部件:I類兒童箱包:任何可能被嬰幼兒拇指和食指抓起或牙齒咬住的各類小部件,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小部件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且不應出現危險銳利邊緣和危險銳利尖端。
3. 毛球檢驗
I類兒童箱包:經毛球拉力測試后如被拉脫,進行毛球測試時應不能完全通過毛球測試器。在毛球拉力或扭力測試中從毛球上脫落的任何部件、組塊或獨立絲束,不應進行毛球測試。
4.剛性材料上的圓孔
在自然光線下,用直徑6mm和12mm的圓桿結合量尺目測進行檢驗。I類兒童箱包: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以插入直徑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10 mm,則應可插人直徑12 mm的圓桿。
5. 填充材料檢驗
填充材料感官質量用目測、手感進行檢驗。I類兒童箱包:不應含有任何堅硬、銳利的材料,如金屬片、釘子、針或裂片等: 如包含能夠完全容人小零件試驗器的小部件(如塑膠顆粒、發聲部件等),經繼拉力測試后,拼縫或外罩上不應產生使探棒能接觸到這類小部件的縫隙
6. 活動部件的間隙檢驗
在自然光線下,用直徑6mm和12mm的圓桿結合量尺目測進行檢驗。
I類和Ⅱ類兒童箱包:拉桿和附件等,可能夾傷手指的活動部件的間隙如果能夠插入直徑5mm的圓桿,也應能插入直徑12mm的圓桿。
7. 牽引繩檢驗
I類和Ⅱ類兒童箱包:可拆卸,寬度(或直徑)>12mm
8. 危險銳利邊緣或尖端
不應有可觸及的危險銳利邊緣或尖端。
9. 金屬絲和桿件
測試后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危險銳利邊緣或穿透箱包表面的突出危險物。
10. 拉桿耐疲勞性能
試驗后拉桿無變形、卡阻、松脫等現象。
11. 行走性能
Ⅲ類兒童箱包:試驗后走輪轉動靈活、無卡阻、無變形;輪架、輪軸無變形、開裂;走輪磨損不大于2mm;拉桿拉合順暢,不變形、不松動、無卡阻,拉桿、側拉帶和側拖把與箱體結合部無開裂、松脫;箱包鎖開啟正常。
12. 振蕩沖擊性能
按照下表規定負重檢驗:
試驗后箱(包)體無開裂:各部件不變形,無斷裂、損壞,不開線;固定件、連接件不松動;拉桿拉合順暢,無變形、松動、卡阻、脫節;拉桿與箱(包)體結合部無開裂、松動;插接件、磁扣件等能正常開關,無異常;鎖具開啟正常,密碼鎖無卡死、跳號、脫勾、亂號及密碼失控現象。
13. 硬箱箱面耐壓性能
將硬箱空箱平放和立放,將規定負重[Ⅱ類箱包負重(20士0.5)kg,Ⅲ類箱包負重(40士0.5)kg]放至箱體上,使整個箱面均勻受力,分別連續受壓4h。帶走輪的兒童拉桿箱和牽引箱等,在靜壓下,箱體不應發生塌陷、開裂及其他損壞情況。
4. 鎖具耐用性能
手工檢驗鎖具是否正常,開、關記作1次,測試200次。不同種類密碼鎖的開關測試如下:-機械密碼鎖:用手撥密碼輪設定密碼,并用所設定的密碼開啟和關閉密碼鎖,任意組合各位數碼,分別開、關試驗;
-鑰匙鎖:用手拿鑰匙順著鎖芯窩插入鎖芯鑰匙槽內開啟和關閉鎖具;
-電子編碼鎖:使用電子鑰匙開啟和關閉鎖具。
試驗后能正常使用、無異常,亂碼測試不應開啟鎖具。
15. 扣件耐用性能
試驗后能正常使用,無異常。
16. 拉鏈耐用性能
選取拉鏈長度 20cm,以(20±1)次/min的頻率進行測試,開、合記做一次,測試200次。若拉鏈長度不足20cm,在拉鏈最大長度范圍內進行測試。試驗后無掉牙、無錯牙、無損壞。
17. 縫合強度
Ⅲ類兒童箱包:在100mmx30mm有效面積上不低于240N(簡易收疊式包不低于120N)。
裁取箱包主要承重部位的縫合面料一份,有效面積為(100士2)mmX(30士1)mm[縫合線長度(100±2)mm,縫合線兩側面料寬度各(30士1)mm],上下夾具夾量寬(50士1)mm,間距(20士1)mm,用拉力機測試,拉伸速度(100士10)mm/min,至拉斷(線或面料)為止,拉力機顯示的最大數值為縫合強度。如果拉力機顯示數值超過縫合強度規定數值,而試樣未斷,可終止試驗。產品標識明示箱包的主要承重部位為內層材料時,在內層取樣進行檢驗
18. 塑料插扣耐用性能
試驗后能正常使用,無異常。
19. 五金配件耐腐蝕性
腐蝕點個數不超過3個,且單個腐蝕點面積≤1mm2
20. 反光性能
逆反射系數應不小于下表的要求:
???????兒童箱包驗貨-人體工學要求
兒童背包的設計宜考慮用戶特征和使用情境,實現安全、健康、高效、舒適的使用目標,主要人類工效學設計原則包括以下內容。
-人機幾何適配性:背包的整體外型、肩帶、相關配飾部件的結構尺寸應與中國兒童相應年齡段的身體尺寸(GB/T26158-2010)相匹配,宜針對不同年齡、學齡的兒童進行分型或可調性設計,以匹配不同兒童的身體結構。
-力學負荷適宜性:背包設計承重、控制部件的操控力不應超出兒童力量限制;背包的結構尺寸背帶位置布局、材質軟硬度及緩沖性等的設計宜考慮兒童背負狀態下的腰、背、肩等部位的壓
-力舒適性。對身體平衡的影響:保持靜態和動態及特殊使用情景下的背負穩定性。易用性:背包的開啟、鎖定、調節、信息顯示和反饋、術語和圖形符號等用戶界面應簡單、易懂、易學,高效易操控。
以上是兒童箱包驗貨標準及方法,包括兒童箱包驗貨外觀檢驗,化學性能檢驗,物理性能檢驗以及人體工學要求標準,聯系測庫獲取兒童箱包驗貨樣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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